根据《厦门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厦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办学传统和特色,为做好今年我校关于特殊学生免试破格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现就破格录取的相关要求和具体事项提出学校工作意见,请市、区主管部门予以审核。
一、对象:学籍在集美区、海沧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类别:体育、美术、音乐、征文、演讲、网页制作、科技创新大赛
三、招生指标:5人
四、组织机构:
工作组组长:吴亚评
副组长:洪晋成、邱文东
成 员:于建文、洪跃力、张秀红、郑佩琼
监督组长:廖稼业
成 员:傅智勇、谢建辉
五、特殊学生免试破格录取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其中“运动与健康”或“审美与表现”达到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生的破格录用条件:其中体育特长生要求在初中三年内曾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区级个人项目比赛前6名和集体项目前4名的主力队员,或者市级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和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美术特长生要求在初中三年内曾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区级三等奖以上,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奖以上;音乐特长生要求在初中三年内曾获得校级、区级个人赛三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区级三等奖以上或者省市级、国家级优秀奖以上的
主要成员。
2、征文演讲、网页制作、科技创新大赛等的特长生破格录取条件:要求在初中三年内曾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包括区、市、省、国家级)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各校自己认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六、申请报名办法
七、录取时间安排:
1、面试时间:5月22日下午
2、报送拟破格录取对象名单:5月23日
3、公布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30日
4、公示办法:拟录取对象名单将在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我校网站及我校公告栏公示。
八、程序说明:
我校将在5月23日下午统一组织工作组,对申请破格录取的考生进行能力及实践的考核,经相关项目考核合格后,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破格录取对象,5月25日前把破格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理由书面报市中招办,经核准后,于5月30日在上述网站及毕业生所在校公示破格录取的对象。公示后,我校将在上述网站公布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原毕业学校。申请特殊学生免试破格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提出申请,填好报名表,按规定时间交到我校教务处。经审核批准被破格录取的考生参加报名后免于参加中考。
招生咨询电话:6227207、6281570,招生监督电话:6227209
厦门市第十中学